(通讯员 杜凯)文明养犬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舆论的热点。2021年为助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黄石市公安局多措并举大力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全年共抓捕流浪犬2428只,办理犬证492个,开具不文明养犬《责令改正告知书》829份,查处不文明养犬案件10起。
2021年以来,市公安局制定印发了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实行市局主管部门与公安分局捆绑考核,细化责任、任务“两个清单”,每周调度工作发展,并通过建立检查通报排名、问题限时整改、“回头看”验收和考核约谈等“四项工作机制”,压实属地责任,抓实问题整改,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规范“三项工作流程”,制定出台了《黄石市公安局涉犬警情处置及案件办理执法指引》,进一步优化警情处置、装备配置、责令改正告知、案件查处等工作流程,确保涉犬警情处置规范化运转。8月份我市查处了首例不文明养犬案件,对遛狗不牵绳违法行为人处以500元罚款,广大群众纷纷点赞。
民警向市民宣传文明养犬相关规定
建立“六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把握创文工作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六项机制”,即不文明养犬警情研判机制、全方位巡查机制、精准化治理机制、多部门联动机制、常态化宣传引导机制、推动自治管理机制。通过警情研判精准指导整治,实行“步巡、车巡+视频巡”全覆盖整治,建立分局1支突击队、各派出所1支专业队即“1+N”支流浪犬整治队伍开展专项整治,会同城管、街办、社区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发动物业、公园、广场保安等社会力量参与整治,确保不文明养犬整治工作常态化、专业化、信息化、合成化,严防问题反弹反复。
巡逻民警开具不文明养犬《责令改正告知书》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9月20至12月28日,组织全市公安机关联合城管、社区等部门,聚焦涉广场、公园、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涉犬警情突出区域,持续开展100天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经过100天的专项整治,全市共抓捕流浪犬1496只,开具不文明养犬《责令改正告知书》700份,查处不文明养犬案件9起,行政罚款4人,行政警告5人。
2022年,黄石公安将持续深入推动文明养犬工作常态化开展,助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力争实现“三个转变”,即“专项整治”向“常态治理”转变,“人力创建”向“智力创建”转变,让市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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