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古代打仗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彩奇网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古代战争,动不动就是数十万大军,古代打仗真的有那么多人吗?
在古代战争中,动辄便是数十万大军,例如战国时期“长平之战”,秦赵出兵多达百万;又如新莽末年“昆阳之战”,王莽出兵42万;再如东晋十六国时期“淝水之战”,前秦出兵多达112万等等。那么,在生产能力相对落后,运输补给能力相对较差的古代,真的能够出动如此多的兵马吗?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情形之一:征兵制下出兵数量极为夸张
典型例子:秦汉征兵制、隋唐府兵制、明代卫所制
古代军事制度中,征兵制和募兵制乃是大军组成的两种主要方式,虽然历代王朝皆采取两种制度并存的方式组建大军,但却均存在一定的侧重点,秦汉、隋唐(中前期)、明代便是典型的以征兵制为主,募兵制为辅。
所谓征兵制,便是国家依靠行政手段强制征集百姓补充大军的制度,其典型特点便是战时为兵、闲时为民,而其典型代表便是秦汉的征兵制、隋唐的府兵制和明代的卫所制。
1、秦汉征兵制
从春秋中后期开始,各诸侯国便开始相继改革田制和军制,从而打破了奴隶不准当兵的限制,开始将兵役扩大至所有男丁。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开始普遍推行郡县征兵制,即按郡、县、乡、里等行政体系征集境内丁壮为兵。于是,各诸侯国除了魏武卒、秦锐士等少数精锐部队为职业军人外,战争时期出征的大军大多以征兵制为主,百姓们平时务农,农闲时则要接受军事训练,战争爆发时则应征入伍出征作战。
根据云梦秦简《徭律》和《戍律》的记载,当时各诸侯国主要采取“卒更”、“践更”、“过更”、“赀徭(戍)”和“居役”等方式,确保所有适龄男子全部接受军事训练,从而保证战时国家的动员能力和大军战斗力。另根据《云梦秦简·编年纪》的记载,秦国不仅是普通百姓,就连官吏也要接受军事训练,只有达到一定爵位才可免征。
根据《汉仪注》等史料的记载,战国时期的百姓自15~17岁起役,60或65岁而免。如秦国规定,凡17岁的男子必须向官府登记,申报姓名、年龄、健康状况等,称为“傅”。傅籍后,随时应征,至60岁免役,有爵位者则可提前至56岁止役。
在《商君书·兵守》中,则有“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的记载,可见国家一旦陷入生死存亡之际,基本可以说是男女皆兵,从而达到最大动员能力,《汉书·严安传》也有类似记载。彼时,一旦战争爆发,“十丁抽一”几乎就是常态,而在危及国家存亡的战争中,甚至可以达到“六丁抽一”,乃至“男子当战,女子当运”的地步。直到汉武帝后,国家出征才开始逐渐以募兵制为主,至东汉后募兵制开始逐渐取代征兵制。
2、隋唐府兵制
隋唐府兵制其实早在南北朝时便已经开始出现,东魏于“邙山之战”中败于西魏,为了补充兵力,于此后数年内不断收编关陇汉人豪族的乡兵部曲,选任当州豪望为乡帅,后建立起八柱国(大将军)、十二大将军、二十四开府(又称二十四军)的府兵系统。
后历经宇文泰、宇文护的发展,至北周武帝年间,改府兵军士为“侍官”,将府兵纳为皇帝的亲军,不隶属国。同时,广募汉民入伍,免其服役,只要一人充当府兵,全家即编入军籍,不属州县。军人及其家属居城者置军坊,居乡者为乡团,置坊主、团主以领之。
隋朝建立之后,隋文帝杨坚于开皇十年(590年)下诏,“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自此,府兵本身归军府统领的组织系统虽然保持不变,但却标志着兵农合一的完成。
唐代基本沿用了这一制度。根据《历代兵制》和《唐六典·兵部》的记载,唐初规定,内府即“三卫”“五府”之兵,从二品至五品官家子孙中征集,非高官子弟不得跻身此列。而设于诸道折冲府的外府之兵,“皆取六品以下子孙及白丁(无爵人家)无职役者点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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