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 > 古代史 >

云南网友问:南唐与后周都是短命政权,他们之间存在哪些差异和共同点?

时间:2023-07-04 22:42 来源:网络作者: 小七

简介:南唐与后周都是短命政权,一个是南方奠定的政权,一个是北方奠定的国家。他们之间存在哪些差异和共同点?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一、文化方面的差异体现 1.文学艺术南兴而北衰 开篇就曾提及南唐历朝历代的君王非常重视文化艺术的进展,多代君王甚至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奖励先进文化制造者,以至于南唐的诗词歌赋非常发

【彩奇分享】

  南唐后周都是短命政权,一个是南方奠定的政权,一个是北方奠定的国家。他们之间存在哪些差异和共同点?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一、文化方面的差异体现

  1.文学艺术南兴而北衰

  开篇就曾提及南唐历朝历代的君王非常重视文化艺术的进展,多代君王甚至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奖励先进文化制造者,以至于南唐的诗词歌赋非常发达,南唐后主李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根据古代的记载,李煜在文学和艺术创作方面很有天赋,甚至于他的书法、绘画也自成一派,音乐、歌舞等略有心得,用现在的话来说他就是一个妥妥的文艺青年。

  正所谓“上行下效”,像李煜这么优秀的文艺帝王南唐虽然不多,但大部分帝王都喜欢文艺,这也就造成了南唐一篇诗词唱和繁荣景象,统治者的爱好推动了南方文化的发函。

  纵览整个五代十国,南唐的文学兴盛无疑是首屈一指,举国上下文艺气氛浓厚,学习蔚然成风,所留下来的成果与作品也比较丰硕,单单李煜一人就足以代表一个时代。

  相比于南唐,后周一朝则没有文学氛围,亦或者说文艺进展非常的低迷。这一种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后周,后周土地上之前的朝代也同样如此,双方形成了很大的文化差异。

  2.南唐兴佛而后周禁

图片.png


  根据古代的记载,南唐从烈祖开始佛教就比较的兴盛,后来又经历了元宗、后主两代人的支持,使得佛教在南唐疆域内得到了大范围的推广和普及。

  出现这样一种盛况的真相也和南唐帝王有关系,他们鼓励在全国范围内修建寺庙,甚至还鼓励老百姓剃度出家,南唐后主李煜自己甚至也是佛教的信徒。

  当时,佛教在南唐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朝中君臣、民间百姓无疑不信奉佛教、不以佛教教义来要求自己,崇佛之风四起,佛教在南唐虽然没有规定为国教,但实际上已经有了国教的地位和影响力。

  相比较南唐的信佛成风,后者的情况则恰恰与之相反,佛教的进展不仅受到了限制,严重的时候甚至还被禁止,而这也离不开统治者的个人统治。

  早期后周的大地上也有诸多的寺院和佛教的信奉者,彩奇网,毕竟唐朝时期佛教迎来一波进展的小高潮,但随着后周世宗柴荣的上台,佛教开始受到法律的限制。

  后周世宗柴荣先是裁撤了大量的僧侣和尼姑,还毁掉了大量的佛像来铸造钱币,甚至于后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寺院和僧侣,以至于佛教在后周大地上遭到了很大的打击。

  公元955年,后周帝王还让大量的僧侣还俗,更是明令禁止民间剃度为僧,将寺院、僧尼的数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其余多出来的部分皆予以废除,将近八万的僧侣成为了老百姓。

  多年后宋太祖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以宋代周,他在全国范围内限制佛教进展的同时,也解除了柴荣对佛教的诸多限制,这一时期佛教开始进入理性进展阶段。

  综上所述,后周与南唐在文艺进展、佛教进展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情况,一种是鼓励而另一种则是抑制,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很大的差距呢?这就不得不说一下双方的国情民情。

  二、地域性、古代性差异导致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大量的中原文艺人士南下,把中原文化带入了南方,同时带过去的还有歌舞艺术。隋唐年间,北方大部分土地都经历了战火的洗礼,但南方因不是经济、政治中心所以一片祥和安定。

  同样的情况依然发生在五代十国时期,北方一直处于政权更迭、战争夺权之中,开始南方却处于“保境安民”的状态,和平使得大量的百姓由尚武之风转变为崇尚文艺。

  魏晋南北朝时期,本就是我国文学艺术进展的高峰,再加上又经历了几百年的进展与递进,可想而知南方的文人的文学造诣达到了如何样一种程度。

  他们注重的不再是保家卫国的观念,而是沉迷于和平带来的文化进展,温饱足而知礼仪说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战事常无、国家安定,以至于统治者也开始沉迷于文学风潮,李煜更是创作出了大量的优秀诗篇。

  都说两宋时期是我国文化进展最鼎盛的阶段,超过前朝所有的时代,从某个角度而言两宋文化的快速进展并没宋朝本身的功劳,而是南方几百年来的文化沉淀的一种爆发。

  可以说宋朝时期科举制度繁荣昌盛,离不开南方辈出的人才与日益发达的文学教育,当然这样一种文学进展的风潮也早就了两宋时期军队力量衰弱的情况。

图片.png


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