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 > 野史杂谈 >

河南网友问:陈恒公的真实死因:陈桓公为何死的如此蹊跷?你都知道哪些?

时间:2023-07-20 11:38 来源:网络作者: 小七

简介:春秋战国的时候,各诸侯国的国君得不到寿终正寝的数不胜数,他们当中,有被弑杀而死的,有暴病而亡的,有战败

【彩奇分享】

  春秋战国的时候,各诸侯国的国君得不到寿终正寝的数不胜数,他们当中,有被弑杀而死的,有暴病而亡的,有战败被砍头的,也有横剑自刎的。在众多诸侯中,有一个人的死法却极其独特也一直令人费解,那就是陈桓公的死。陈桓公的死,《春秋左传》和《史记》的记载分别是:“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正月甲戌己丑,桓公鲍卒。”乍一看似乎没什么问题,仔细分析就觉得大有蹊跷了。一般情况下,史籍记载诸侯之薨应该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薨或卒,比如齐桓公之死,《左传》的记载清晰而明朗,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乙亥就是初七,而陈桓公的死是“甲戌、己丑”两个日子呢?

  《谷梁传·桓公五年》说: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鲍卒,何为以二日卒之?······陈侯以甲戌之日出,己丑之日得。不知死之日,故举二日以包也。啥意思呢?就是说,陈桓公在甲戌这天出走,己丑这天才找到他的尸体,当时已经不知道他死了多长时间了,所以用这两个日子记录他的死。甲戌,指二十一日,己丑,指初六,史籍的记载是正月己丑找到的,那么甲戌当指去年的十二月,如此算来,陈桓公失踪了大半个月,这又是呢?

  陈桓公乃一方诸侯还是周王朝的卿士,一个人出走并且死在“异国他乡”呢?这个问题《公羊传》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参考依据。《公羊传》说陈桓公“卒之忄戍也。”忄戍yue,何休的注解是狂、疯癫的意思。根据《谷梁传》和《公羊传》等史籍的记载和注解,我们大致能了解陈桓公之死的过程,陈桓公在公元前708年患精神障碍疾病于12月21日走失,公元前707年1月6日尸体被人发现,这16天里,陈桓公到过什么地方、做过什么事情、留有什么遗嘱都成了不解秘密。

陈恒公的真实死因:陈桓公为什么死的如此蹊跷?你都知道哪些?

  俗话说,国不可一日无主,身为一国之君患精神病出走,98迷科,十几天不见人影肯定会给陈国带来严重的结果,果然《春秋左传》说:“陈侯鲍卒······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乱作,国人分散,”在陈桓公走失的日子里,陈桓公的弟弟佗杀了太子而自立为君,从此陈国陷入了混乱亡国的泥潭。陈桓公的事让我想到了“犀利哥”,但是陈桓公之死的确很黄很暴力很离奇,而且蹊跷的让人难以置信。历史上,像陈桓公这样死去的国君是绝无仅有的一例。

  由于地理闭塞,交通不便,秦国早期和中原并没有什么来往,中原的诸侯们也一直都把秦国人当作异族的犬戎一样看待。秦国要想把势力扩张到中原来,第一步策略就是和晋国结为“秦晋之好”。但是后来,为了河西的这块地盘,两家闹翻了,彩奇网,在韩原之战中,秦穆公抓住了晋惠公,继续逼着他要地。晋惠公害怕失去他的国君之位,就答应了秦国的条件,慌忙割地求和。于是,差不多关押了三个月左右,就被释放了。回来的时候,晋惠公对随行的大臣们说,当年我老爸幸亏听从了太卜偃的话,才把妹子嫁给了秦穆公,若听那个太史苏的,我们今天也就都完蛋了!看来,太卜偃的话,该听。

  到了晋国,太子圉率领着郤芮、庆郑、狐突、蛾晰、寺人勃鞮等一班大臣们,都等在郊外迎接。惠公坐在车上,满脸羞愧。一抬眼,望见了那个庆郑,顿时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暴叫道:“庆郑!你这奸人,居然还敢来见寡人?”庆郑说:“你从一开始就听我的,人家就不会打你;如果你继续听我的,与秦国讲和,两家也不会大动干戈;如果你还听我,不乘宠物马打仗,必不会败。我也有忠于你的地方,你如何老是看不见呢?”晋惠公恼怒,不由分说,就把庆郑推下去,斩了脑袋。杀了庆郑以后,就开始“修政教”。如何修政教呢?就是改变国策。晋国从此,老老实实的听秦穆公的话,甘愿奉秦国为老大,自己为小弟。再也不敢藐视秦国了。晋惠公会有这么大的转变呢?因为他怕了秦穆公。并且,他在关押期间,秦穆公恩威并施,以德服人,终于把他给降服了。

陈恒公的真实死因:陈桓公为什么死的如此蹊跷?你都知道哪些?

  《史记》上说:“秦穆公乃与晋君盟,许归之,更舍上舍,而馈之七牢。十一月,归晋君夷吾,夷吾献其河西地。”与晋君盟,就是说秦穆公依旧还是把晋惠公当做平起平坐的诸侯在对待,而不是当作俘获的奴隶来使唤,因为一般只有同级别的才叫“盟”。更舍上舍,馈之七牢,就是给他换了上等的房舍,当时的星级宾馆住宿,又送给他七头牛、七只羊、七头猪。一牛一羊一猪,为之一牢。行诸侯大礼。礼数周到,慢慢做工作,感化晋惠公。先用武力把他打败,再客客气气的施予小恩小惠,这就叫以武立威,以威布德。做了这么多工作,其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河西的地盘。因此,我们看到,最终也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结果,那就是:“夷吾献其河西地”。值得玩味的是,“十一月,归晋君夷吾,夷吾献其河西地。”

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