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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陕西汉中张扣扣杀人案纪实: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时间:2024-05-26 11:40 来源:网络作者: 小七

简介:2018年2月15日12时20分许,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 原三门村2组发生一起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2018年2月15日,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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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5日12时20分许,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 原三门村2组发生一起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

2·15陕西汉中张扣扣杀人案纪实: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2018年2月15日,张扣扣在自家楼上观察到王自新、王校军、王正军和亲戚都回到其家中并准备上坟祭祖,张扣扣戴上帽子、口罩,拿上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尾随跟踪伺机作案。

在王校军、王正军一行上坟返回途中,张扣扣持刀先后向王正军、王校军连戳数刀,随后张扣扣持刀赶往王自新家,持刀对坐在堂屋门口的王自新连戳数刀,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然后张扣扣返回自己家中,拿上菜刀和事先装满汽油的酒瓶,将王校军的小轿车玻璃砍破,在车后座及尾部泼洒汽油焚烧,之后张扣扣逃离现场。

案发后,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立即组织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和相关干部参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体协同作战,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2018年2月15日,南郑区公安局发布通报,2018年2月15日12时20分许,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发生一起杀人案,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侦查,张扣扣,男,现年35岁,无正当职业,有重大嫌疑,现在逃。

悬赏通告称,犯罪嫌疑人张扣扣身高165至170厘米,中等身材,方脸,留短发,逃跑时穿米黄色外套,深色裤子。

通告表示,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协查,发现线索,及时与南郑区公安局联系。

对提供线索破获案件的有功人员,奖励现金3-5万元。

2018年2月16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扣扣欲潜回家中取钱,被巡逻民警、武警发现后翻墙趁夜逃脱,随即警方再次组织地毯式大搜捕行动。

省、市、区公安机关、武警、消防官兵和人民群众连续作战,经过40余小时昼夜追捕,在持续强大的攻势下,2月17日7时45分,自感逃跑无望的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到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新集派出所投案自首。

至此,南郑区新集镇2.15杀人案成功告破。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相关善后工作正抓紧开展中。

2018年2月19日,相关负责人表示,南郑区各部门已针对2·15案件成立工作组,处理相关后续事宜,案件正由公安机关办理中。

2018年9月27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依法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1月4日,据汉中中院官方微信消息,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将于2019年1月8日公开审理[2]。

2019年1月8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扣扣家与被害人王自新家系邻居。

1996年8月27日,因邻里纠纷,王自新三子王正军 时年17岁故意伤害致张扣扣之母汪秀萍死亡。

同年12月5日,王正军被原南郑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

此后,两家未发生新的冲突,但张扣扣对其母亲被伤害致死心怀怨恨,加之工作、生活长期不如意,心理逐渐失衡。

2018年春节前,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回家过年,产生报复杀人之念,遂准备了单刃刀、汽油燃烧瓶、玩具手枪、帽子、口罩等作案工具,并暗中观察王正军及其家人的行踪。

2018年2月15日12时许,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及其兄王校军与亲戚上山祭祖,便戴上帽子、口罩等进行伪装,携带单刃刀、玩具手枪尾随王正军、王校军至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原三门村村委会门口守候。

待王正军、王校军返回时,张扣扣持刀朝王正军颈部、胸腹部等处割、刺数刀,又朝王校军胸腹部捅刺数刀,之后返回对王正军再次捅刺数刀,致二人死亡。

张扣扣随后到王自新家中,持刀朝王自新胸腹部、颈部等处捅刺数刀,致其死亡。

张扣扣回家取来菜刀、汽油燃烧瓶,又将王校军的小轿车左后车窗玻璃砍碎,并用汽油燃烧瓶将车点燃,致该车严重受损,毁损价值32142元。

张扣扣随即逃离现场。

2月17日7时许,张扣扣到公安机关投案。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扣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后故意焚烧他人车辆,造成财物损失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张扣扣蓄谋报复杀人,选择除夕之日,当众行凶,先后切割、捅刺被害人王正军、王校军和王自新的颈部、胸腹部、背部等要害部位共计数十刀,连杀三人,还烧毁王校军家用车辆,其犯罪动机卑劣,杀人犯意坚决,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

本案虽然事出有因,张扣扣系初犯且有自首情节,但是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张扣扣当庭表示上诉。

2019年4月1日下午,已将《法医精神病学书证审查意见书》这份专家审查意见快递给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已经正式向法院申请这三名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2019年4月11日,张扣扣案二审将在汉中开庭审理。

2·15陕西汉中张扣扣杀人案纪实: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二审开庭前,张扣扣家属找了国内三个比较权威的精神病法医专家做了一个论证。

论证的结论是,张扣扣有急性应激障碍,作案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三位专家详细阅看了全案卷宗,形成了三点审查意见:

1、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ICD,张扣扣符合偏执性人格障碍诊断标准。

2、张扣扣在儿童期(13岁)时经历的重大生活事件即其母被杀害与其所具有的偏执性人格障碍在法律关系上存在着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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