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名叫春某,自小长相漂亮如洋娃娃般。
村里人说:"就是投错了胎,家里太穷了,还早早没了妈,要是长在城里,就是众星捧月的公主"。
这些话时刻刺激着春某,要成为有钱人,在城里立足。
1990年春某十九岁,一般在村里这个年龄都结婚生子了,但要强的春某考上了县里的技术学校。
回家的时候,父亲说:"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了,找个婆家嫁了吧,女孩子读这么多书没用",春某不同意,她爸爸就用性命威胁,没办法春某说:"得让我念完书,我就同意相亲",父亲同意了。
相亲的小伙叫徐恩,长相英俊,在外打工,两个人交往了一段时间。
相处的过程中,春某知道徐恩有个哥哥叫徐某,还没有结婚,也在技术学校当老师。
有一次去徐恩家正碰上徐某,戴着眼镜的徐某有一股温文尔雅的书生气质,最主要的是以后肯定会在城里落脚,春某很是喜欢。
从那以后,春某在学校总是创造机会偶遇徐某。
随着两人的慢慢接触,徐某对貌美如花的春某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
但碍于她是弟弟的女朋友,徐某把这份感情埋在心底。
春某看徐某迟迟不表白,她着急了,想了一个办法。
在两人回家的路上,春某假装崴脚不能走,徐某就背起了她,贴在背上的春某的说:"我喜欢你"。
徐某放下春某说:"不可以,你是我弟弟的女朋友"。
春某哭着说:"从我见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你,而且咱们还在一个学校,都是缘分"。
徐某看着梨花带雨的春某,再也压制不住心中的爱意,两人相拥在一起。
回到家后,对家里说出两人要在一起。
徐恩听后,打了徐某一顿,再也没回来过。
父母也说:"你们在一起的话,就断绝关系"。
为了所谓的爱情,徐某要了爱情丢了亲情。
春某毕业后,两人就结婚了,但是没有房子,只能在城里租个房子。
徐某工资甚少,在付了房租后所剩无几,生活费都是靠着春某的工资,日子过得紧紧巴巴。
婚后第二年春某生下一个男孩,但没有人带孩子,春某只好自己带。
家里少了一个人工资,还多了一份开支,日子更加艰辛,徐某只好在农村找了个住处。
1996年秋,孩子上学了,春某也打算出去工作,但是找的工作不是嫌累就是嫌工资低。
春某和徐某也经常为了钱生气。
慢慢的春某经常以矿上忙,开始回家很晚,有时甚至不回家。
徐某和她吵过几次,但是春某变本加厉,徐某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星期四夜晚,两人又吵起来,春某和徐某说:"和你过够了,离婚,孩子和家产都归你,哦,忘了你没有家产",不管徐某怎么苦苦哀求,春某都铁了心了要离婚。
第二天两人去了民政局,离了婚。
多日不见妈妈的孩子,总是半夜哭醒。
徐某对春某还有感情,也为了孩子有个家,带着孩子来到春某上班的矿上,结果看见她和一个男人亲亲我我,徐某想起为了她抛弃父母兄弟,感觉受到了侮辱,上去打了春某一巴掌,,两个人撕打了起来,男人看着女人受欺负拿起铁锹对着徐某头部拍去,顿时脑浆迸裂,满地都是血。
经过抢救,徐某还是走了,留下孤苦无依的孩子。
经法院判决:男人有主动自首情节,加上事出有因,过失杀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家属3万元。
最可怜的是孩子,爷爷奶奶不要,将何去何从......
为了爱情,抛弃父母兄弟。
得不到祝福的带有目的婚姻,肯定不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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